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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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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邕宁区园林管理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园林绿化管理和相关事务管理性工作;完成主管部门授权或委托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南宁市邕宁区园林管理所是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隶属南宁市邕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且仅有南宁市邕宁区园林管理所本级一个二级预算单位。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南宁市邕宁区园林管理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435.5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34.17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316.74万元增加118.81万元,增长37.5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6.86万元,为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301.95万元增加84.91万元,增长28.12%,主要原因是2024年9月新增1人及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46万元,为南宁市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14万元增加32.46万元,增长231.86%,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3年度决算数一致。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度决算数一致。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度决算数一致。

  6.其他收入0.8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0.8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收到南宁市邕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转入经费0.85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1.38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0.65万元增加0.73万元,增长112.31%。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0.14万元减少0.1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用于缴纳职工各项社保等经费支出。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435.5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35.55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316.74万元增加118.81万元,增长37.5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0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支出及离退人员生活补助支出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47.7万元增加6.39万元,增长13.4%,主要原因是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险缴费支出及离退人员生活补助的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11.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医疗补助等费用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17.69万元减少6万元,下降33.92%,主要原因是用于单位在职职工、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缴费的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3.城乡社区支出353.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薪酬、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和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日常公用经费、园林绿化养护经费等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236.4万元增加116.79万元,增长49.4%。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一名职工所支付的工资薪酬及各项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6.5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14.95万元增加1.62万元,增长10.84%。主要原因是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的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一致。

  南宁市邕宁区园林管理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6.8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302.09万元增加84.77万元,增长28.06%。其中:基本支出256.38万元,项目支出130.48万元。

  南宁市邕宁区园林管理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1.93万元,支出决算为386.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56%。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48.02万元,支出决算为54.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64%,具体情况如下:

  1.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支出20万元,年初预算为25.34万元,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93%。主要原因是退休职工各项经费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少。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4万元,年初预算为15.12万元,决算为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73%。主要原因是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的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10.08万元,年初预算为7.56万元,决算为1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33%。主要原因是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的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64万元,支出决算为1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7%,具体情况如下:

  1.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9.04万元,年初预算为6.19万元,支出决算为9.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04%,主要原因是用于事业单位医疗缴费的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2.54万元,年初预算为7.33万元,支出决算为2.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65%,主要原因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的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0.12万元,年初预算为0.12万元,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78.93万元,支出决算为30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18%,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120501)年初预算为178.93万元,支出决算为30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18%,主要原因是各项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34万元,支出决算为16.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12%,具体情况如下:

  1.住房公积金(2210201)年初预算为11.34万元,支出决算为16.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12%,主要原因是用于本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的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6.3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98.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47.4万元的134.69%。比年初预算增加51.13万元,增长34.69%。原因是2024年9月新招录1人,本年度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1.83万元的65.06%。比年初预算减少28.59万元,下降34.94%,原因是各项经费支出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2.7万元的20.26%。比年初预算减少18.1万元,下降79.74%.原因是对退休职工各项补助经费支出减少。

  南宁市邕宁区园林管理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46.4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14万元增加32.46万元,增长231.86%。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6.46万元。

  南宁市邕宁区园林管理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46万元。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4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市建设支出(2121903)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4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南宁市邕宁区园林管理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与2023年度决算数一致。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万元的67.5%,比2023年决算数7.16万元减少2.3万元,减少32.1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8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万元的67.5%,比2023年决算数7.16万元减少2.3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减少。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邕宁区园林管理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全年运行费支出4.86万元,平均每辆1.22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园林养护用五菱小货车一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251.93万元,执行数为435.55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整体支出能够保证部门所管辖的园林绿化管护、园林景观、生态环境等都有所提升。

  (1)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9个,项目总额176.94万元。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均自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的100%。自评中发现项目绩效目标的执行率达到预期目标,但在资金的支付率上,由于城区财力紧缺导致项目的资金支付上未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根据年终追加绩效目标,“邕江沿岸公园沿江步道维护项目”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结果为一等奖。项目预算为2.79万元,执行数为2.79万元。完成预算数100%。项目绩效完成情况:一是项目整体完成质量达到等于或大于95%;社会效益所产生的安全保障达到等于或大于95%;社会满意度达到95%以上。存在的问题是:安全设施的管护及维护未能及时发现和维修。下步改进措施:加强园区内的巡查安保工作,及时发现和找出潜在的安全隐患,并进行维护,保证居民群众休闲的安全出行。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邕宁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邕宁区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主办南宁市邕宁区委宣传部承办网站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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